2024年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博士2人公告
日期:2024-11-06 浏览 4

为拓展市委党校教师来源渠道,优化教师年龄、专业结构,进一步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和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博士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具备较好的教学、科研潜质,具体学科、专业目录附后(附件1)。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2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博士学位”指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42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及以后出生)。

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引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网站、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有效。

(二)网络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博士报名表》(见附件 2)连同以下报名资料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187233003@qq.com),邮件主题须为:博士招聘+姓名+电话。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24年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博士报名表》(附件 2);

(3)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上传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学生证》等材料;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市委党校通知开展专业测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要求,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当天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尚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学生证》等材料)。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马鞍山市委党校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满分100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专业测试方案》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委党校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

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网站、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七)聘用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马鞍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程序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政策待遇

1.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统一入事业编制。

2.引进人才享受马鞍山市人才政策。

3.购房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75万元的支持政策。

4.如有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需要入园入学的,可在各公办幼儿园、中小学中择园择校。

5.补助来马面试人员的交通费和在马食宿费。其中,按来马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按在马住宿2天、每天350元标准补助食宿费。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2324294(马鞍山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5-8358517(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1.马鞍山市委党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博士岗位计划表.doc

2.马鞍山市委党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博士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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